报名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户籍在我省的公民,可以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上一年度在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中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
(5)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在高级中等教育非应届毕业年份违规参加全国统考的应届毕业生。
(6)不符合黑招委联字〔2006〕1号文件中有关户籍、学籍规定的。
3.在我省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持省公安厅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在居住地市级招考办报名。